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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10-21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全国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着力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建设示范性院校,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学习内容   

(一)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研读十八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十八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战略决策;深刻理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澄清模糊认识、分清重大是非。尤其要学习领会十八大对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按照“一条主线、两个坚持、三型政党、四自能力、五项建设、一个目标”的部署,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选贤任能、创新基层党建,做到干部清正、政治清明,开拓我院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全国“两会”精神。要认真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学习中央领导人的有关讲话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深刻领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今年工作的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工作思路、主要部署和重要举措;深刻理解“中国梦”的丰富内涵和实现要求,准确把握“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与“中国梦”的关系。结合我院党政工作要点,努力把“两会”精神贯穿到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之中。   

(三)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要认真学习领会201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大势和政策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我省实施意见以及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精神实质,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大举措,正确研判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推动我院教育教学科学发展。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三个倡导”的要求,学习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实践与“中国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努力发扬延安精神、陕西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养成高尚的道德情操。   

(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把握陕西经济发展形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深入客观研判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机遇,努力探讨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合格人才的新途径。   

(六)中、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有关会议精神。要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坚持不懈抓好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增强抗御各种贪腐侵蚀的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深入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七)国家关于办好高等职业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按照“六五普法”要求,学好用好《教育法》、《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等指导教育科学发展的政策法规性文件。要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我省的实施意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认清高职教育目前面临的形势,明确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重点举措,结合我院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切实把我院的教育教学事业推向新阶段。   

(八)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制度。要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要认真学习并落实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干部和职工的制度意识。   

三、学习参考资料篇目   

1、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   

2、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3、十二届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   

4、习近平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   

5、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6、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   

7、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意见;   

8、袁贵仁在201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9、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1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   

11、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1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3、《教育法》、《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   

14、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   

15、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   

16、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17、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18、学院颁布的有关党务、行政、教学、后勤服务等规章制度。   

四、学习要求   

(一)大力推进理论学习规范化。进一步增强学习意识,深刻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性,要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引领和推动全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学习,发挥领导干部在学习上的带头作用,形成全院政治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不断改进学习方式方法。要充分利用专题讲座、交流讨论、主题辩论、观看音像资料、主题实践活动等方法,开展生动多样的学习活动,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吸引力与感染力;要积极发挥校园各种媒体的作用,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内容,总结梳理学习成果,努力提高干部和教职工的理论水平与创新能力。   

(三)要紧密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学。要对照学院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工作中的难点、疑点和热点问题,有的放矢地组织学习。把学习理论同指导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认识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提高理论水平同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科学发展的能力,为学院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四)认真组织好广大学生的学习。要积极做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加强教学内容建设,使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体现十八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要立足学生需实际,加强调研,把大学生关心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讲深讲透。   

(五)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各种集中学习活动要实行签到制,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例行请假手续。每次集中学习,支部要做好学习情况记录,努力做到“时间、人员、组织、内容”四落实;个人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切实使每次学习都有收获。   

五、学习时间与组织   

(一)党委中心组、各党总支和党支部每两周组织1次集中学习,党委成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所在支部的学习活动;各处室、系部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具体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各处室、系部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三亲自”即:亲自组织、亲自主持学习、亲自检查所属人员的学习情况。   

(三)宣传处负责学习资料的准备和学习情况信息收集,协同组织处做好学习活动的督促检查等。   

(学习资料见校园网、各部门负责人邮箱)